秦制两千年:封建帝王的权力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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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谌旭彬

第一章:理想国与理想民

所谓“秦制”,是一种古代东西方皆有的政治制度,而以中国延续的时间最为长久,发育最为成熟。它有两个基本特征:

  1. 以官僚集团而非封建贵族作为政权统治的基础。
  2. 皇权与官僚集团在施政中的主要诉求,是尽可能提升汲取人力与物力的强度与总量。

一、商鞅的“理想国”:国富而贫治,民愚则易治 3

商鞅是一个所学庞杂、并无固定思想体系之人。

商鞅变法其实有先后两次。第一次始于公元前356年,也就是商鞅见到秦王后的第三年。这一年商鞅荣升左庶长,颁布了自己的第一份变法令,史书中一般称作“变法初令”。第二次是在公元前350年,这一年商鞅升任大良造,相当于国相,借迁都之机再次推行变法。

主旨上并无太大差异。据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记载,第一次变法时颁布的“变法初令”主要内容包括:

  1. 将民众编为什伍,实施连坐之法。具体的办法是“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”。
  2. 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”即家中有两个成年男性却不分家者,双倍征收赋税。

强化对民众的控制(什伍、连坐与告奸),将有力量的大家族打散为无力量的小家庭(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),打击阻碍国家直接管理百姓的封建贵族,将人的社会地位与军功直接挂钩。这一套变法措施的核心目的,都是提升秦国对资源(包括人力与物力)的汲取能力。 却属于商鞅思想、言论的汇编无疑)的说法,要让百姓更好地为国家添砖加瓦,首要之务是消灭“六虱”。

六虱的概念见于《商君书·靳令》,具体是指六种危害国家的东西:礼乐、诗书、修善孝悌、诚信贞廉、仁义、非兵羞战。

在中国历史上,商鞅变法是第一次将“告密”纳入国家制度,也是第一次将“事前惩罚”制度付诸实施的变法。这种体制化的告密之风与秦国的兴亡相始终,直到汉文帝时代才得以改变。

汉文帝与众臣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,以宽厚为务,以告密为耻,上行下效数十年,才使得“告讦之俗易”,社会上的告密风气得到纠正。

将国家与百姓对立起来,强调国家的富强必须建立在百姓的愚昧与贫穷之上,这是商鞅变法的核心理论。

百姓反对变法时,商鞅曾把他们抓起来坐牢,甚至砍头;百姓转变立场,称赞变法,又被商鞅抓起来流放边关。反对不可以,歌颂也不可以,目的是造成一种“民莫敢议令”的氛围。百姓不能议论,就会减少思考。百姓只需要遵守变法推行的政策,不需要思考政策的好坏。

为了保全性命,秦孝公一死,商鞅就自请隐退 (但魏国无意为了商鞅与秦国开战)。最终,秦军攻入商地,“灭商君之家”,商鞅被杀,他的尸体被带回秦都咸阳,公开车裂。 商鞅虽死,但他的强国之道保存了下来,被历代秦君奉为治国的圭臬。

二、韩非子的“理想民”:五蠹与六反 11

商鞅之后,将弱民、贫民、愚民之道进一步具体化,使之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的人是韩非子

他曾说过这样一段话:

民智之不可用,犹婴儿之心也。夫婴儿不剔首则腹痛,不揊痤则浸益。剔首、揊痤,必一人抱之,慈母治之,然犹啼呼不止。婴儿子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。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,而以上为酷;修刑重罚以为禁邪也,而以上为严;征赋钱粟以实仓库,且以救饥馑、备军旅也,而以上为贪;境内必知介而无私解,并力疾斗,所以禽虏也,而以上为暴。此四者,所以治安也,而民不知悦也。夫求圣通之士者,为民知之不足师用。昔禹决江浚河,而民聚瓦石,子产开亩树桑,郑人谤訾。禹利天下,子产存郑,皆以受谤,夫民智之不足用亦明矣。

韩非子说,常规的办法是“劝之以赏”,即用利益来诱惑百姓;“畏之以罚”,即用刑罚来恐吓百姓。具体的改造方法如下: 首先,需要清除五种人。这五种人是:学者(相当于战国末期的儒家)、言谈者(相当于纵横家)、带剑者(相当于游侠)、工商之民(商人和拥有各种技艺的人)和患御者(害怕承担耕役而去充当贵族的门客或权力掮客的人)。 有六种人必须得到奖赏、表彰,要树为模范。这六种人是:赴险殉诚之人、寡闻从令之人、力作而食之人、嘉厚纯粹之人、重命畏事之人、挫贼遏奸之人。

第二章:胡亥亡国的技术分析

一、秦政的残暴在于制度化伤害 17

秦朝(国)是一个以商鞅之道与韩非之术为基础构筑起来的国家。它对内施政的核心诉求可以简单归纳为三点:1.强化管控;2.增加汲取;3.减少乃至回避义务。

商鞅变法之后,秦国开始实施严格的国家授田制度。土地的所有权被国家垄断,秦民只能由国家赐予土地的使用权,而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。

这也正是秦朝(国)内政真正的残暴之处。所谓的“天下苦秦久矣”,重点并不在焚书坑儒、修长城等突发性的暴行,而在于“秦法繁于秋荼,而网密于凝脂”的制度化伤害。

秦政的第三个核心诉求——减少乃至回避义务,往往也是通过繁杂细密的律法来实现的。“以法治孝”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。

二、秦二世而亡的致命变量一:官吏集团“苦秦” 27

三、秦二世而亡的变量二:未及驯化的新秦民 31

第三章:“白马之盟”的玄机

老子》呼吁的“无为”并非后世道家所宣扬的宗教意义上的与世无争,而是希望统治者收敛自己的理想与欲望。

一、西汉建国的游侠底色 36

《说文解字》中,“赖,利也”。刘太公指责刘邦“无赖”,是说他没有正经营生,不能像刘仲那般“治产业”,并非指责刘邦是个地痞流氓。

二、军功集团的权利与义务 40

据《汉书·高帝纪》,刘邦做皇帝是诸侯王一致推举的。西汉初年的推举与后世的劝进很不一样。

刘邦的帝位与秦始皇的帝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。秦始皇的帝位意味着至高无上、不容置疑的权力,是一种绝对权力;刘邦的帝位仅仅意味着他的功与德相对其他诸侯更大、更高一些,是一种相对权力。

三方力量在盟约中各有权利和义务。 先说权利。对军功集团而言,“非有功不得侯”,可以保证现存军功列侯的权益不会被皇权随意稀释;对诸侯王而言,“非刘氏不得王”,可以保证现存诸侯王的权益不会被权臣侵犯;对皇帝而言,在遵守上述限制的前提下,王与侯的分封大权仍操于己手。 再说义务。对诸侯王而言,必须维护刘氏皇权,防范军功列侯侵犯皇室权益;对军功列侯而言,也必须维护刘氏皇权,防范诸侯王侵犯皇室权益;对皇帝而言,必须恪守“非刘氏不得王,非有功不得侯”的规则,保证诸侯王和军功列侯的权益。

汉初,丞相的人选往往也直接取决于军功的高低,而非皇帝的意志。汉帝国的第一任丞相萧何,军功在列侯当中排名第一;第二任丞相曹参,军功在列侯当中排名第二。 吕后时代,皇权有意削弱军功列侯的权力。汉惠帝曾经在朝会上责问丞相曹参为何对政事少有举措。 曹参死后,吕后将丞相之职一分为二,以王陵为右丞相,陈平为左丞相,也是为了削弱军功列侯掌控朝政的权力。王陵的军功在列侯中排名第十二,陈平排名第四十七。

汉文帝即位后,吸取诸吕之乱的教训,将宫廷势力从朝廷撤出,恢复了丞相只能由军功列侯担任的惯例。

三、百姓用脚投票奔向王国 48

七国之乱这个故事存在两个版本。第一个版本是:王国势力膨胀→想要叛乱→中央出兵平叛→王国战败→百姓拍手称快。第二个版本则是:中央横征暴敛→百姓用脚投票,遁入王国(王国也汲取民力,但百姓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)→王国力量壮大→中央深感不安,率先发难→王国战败,被肢解→百姓失去用脚投票的机会。

遗憾的是,白马之盟没有固化为稳定的制度,它只维系了不足五十年。

第四章:游士消亡与秦制回归

一、遍地皆是失业游士 53

二、“求贤诏”里的规训 56

三、寄主的非正常死亡 60

第五章:西汉知识界对秦制的批评

一、贤良文学大战桑弘羊 65

二、寄望以“天命”约束皇权 74

第六章:天下归心与天人共弃

一、表演赢得万民拥戴 81

二、改革诱发土崩瓦解 85

三、光武帝君臣的反思 93

** 第七章:皇权、宦官与士人

一、曹腾巨额财富的由来 100

二、宦官与士人争夺人事权 102

第八章:如何自群雄中胜出

一、战胜豪强的另一面 110

二、直百五铢钱的奥秘 117

三、皇权缘何“破浮华”? 122

第九章:控制与汲取的“进化”

一、科举重塑官僚集团 128

二、增收变法花样百出 133

三、减负改革中途夭折 142

第十章:王朝的盛世潜流

一、“贞观之治”的民生疾苦 148

二、心照不宣的纳谏游戏 157

三、唐长安城的畸形繁华 163

四、“怀柔远人”的两笔账 172

第十一章:另一个造极之宋

一、赵匡胤的“百代之利” 181

二、仁宗时代亦无仁 187

三、开封城的吸血游戏 197

第十二章:明太祖猛于虎

一、以“猛”治官 208

二、以“猛”治吏 216

三、以“猛”治民 224

四、以“猛”治《孟子》 230

第十三章:东林挽歌

一、东林党批判皇权暴政 242

二、东林兴衰与明朝之亡 255

三、乾隆为何痛恨东林党? 260

第十四章:雍正密折治国

一、正面榜样与反面教材 265

二、全面侮辱打击科举出身的官员 269

三、以密折困锁群臣而自困 276

第十五章:同光中兴的逻辑

一、咸丰的外交与肃顺的内政 283

二、恭亲王奕与慈禧太后的改革 286

三、同治中兴的含金量 291

第十六章:清王朝灭亡的原因

一、太后西狩大损中央权威 296

二、新政改革直指地方督抚 300

三、谘议局造就士绅组织化 303